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市场推广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扩大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拓展市场宣传推广渠道,提升生源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市场推广服务合作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学校现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47个二级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西安外国语大学教育集团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授权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的办学单位,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优质师资,开设涵盖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方向的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全国统考及论文答辩后,授予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国家认可,学信网可查。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同力申硕项目知名度和市场覆盖面,继续教育学院决定招募专业市场推广合作机构,共同做好项目的宣传、推介、咨询及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招募内容

本次招募内容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的市场推介、宣传策划、咨询及信息收集服务等合作服务。

三、招募合作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教育咨询、市场推广、辅导服务、信息收集等相关内容。

3.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4. 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二)合作条件

1. 团队配置:具备稳定的市场运营团队,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教育行业背景或教育咨询服务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人。

2. 办公场所:在主要业务覆盖区域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咨询、宣传和教育辅助服务的基本条件。

3. 财务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合法合规的收费票据,接受西安外国语大学及教育集团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三)市场推介能力

1. 行业经验:具有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或成人学历教育等项目的招生推广经验,近两年内累计服务学员规模不少于100人。

2. 渠道资源:具备成熟的招生渠道网络和线上线下推广能力,在目标生源区域(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教师群体等)有一定的资源积累。

3. 宣传策划能力:具备良好的品牌宣传和活动策划能力,能够结合学校特色制定差异化的市场推广方案。

4. 服务规范:具备完善的学员咨询服务体系,能够提供从报名咨询到学习支持的全流程服务,确保信息准确、服务规范。

(四)信誉与合规要求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不良行为记录。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认可并承诺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不得以“包过”“保过”“免考”“快速拿证”等违规用语进行虚假宣传。

4. 不得将合作资格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不得以西安外国语大学名义开展超出约定范围的业务。

四、合作内容

合作机构经遴选确定后,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宣传规范,开展项目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活动。

2. 在授权区域内开展咨询、报名指导及信息收集等服务工作。

3. 协助学校组织招生说明会、项目宣讲会等活动。

4. 收集并反馈市场需求和学员意见,协助学校优化教学服务。

5. 协助完成学员资格初审、材料收集等事务性工作(最终录取资格由学校审核确认)。

6. 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与项目推广相关的合法合规工作。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 30 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或纸质材料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的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 《合作机构报名表》(格式自拟,含机构基本信息、业务范围、团队构成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4.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5.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服务学员规模说明等)。

(三)提交方式

请将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jyzb@xisu.edu.cn ]邮件主题注明“同等学力申硕合作机构报名—机构名称”

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437号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六、遴选程序

1. 资格初审: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

2. 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机构资质、业绩能力、推广方案、服务承诺等。

3. 实地考察(如有需要):对入围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核验办公场所、团队配置及业务开展情况。

4. 结果公示:拟合作机构名单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教育集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437号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6号教学楼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9-852309964(同等学力项目办公室)

电子邮箱:[jjyzb@xisu.edu.cn]

监督电话:029-85309624(学院办公室)

八、特别说明

1. 本次招募工作不向报名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2. 学校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特此公告。

西安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日

下一篇:陕西省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