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教务教学
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与评定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19  访问量:

撰写毕业论文

1.专升本阶段

1)、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从本科学习段最后一年第一学期的11月上旬开始,至第二学期的5月20日结束。

2)、教研室、教务科在11月上旬组织安排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并将《毕业论文写作指南》发给学生,同时为学生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

3)、学生务必在教师的指导下于12月底确定好毕业论文选题。选题应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进行。毕业论文题目须经教研室审定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毕业论文用英文/中文撰写。

4)、毕业生务必于毕业当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将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交给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格式、打印、装订、封面等,应严格按《毕业论文写作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2.高起本阶段

1)、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从本科学习段最后一年第一学期的5月上旬开始,至第二学期的10月19日结束。

2)、教研室、教务科在5月上旬组织安排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并将《毕业论文写作指南》发给学生,同时为学生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

3)、学生务必在教师的指导下于7月底确定好毕业论文选题。选题应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进行。毕业论文题目须经教研室审定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毕业论文用英文/中文撰写。

4)、毕业生务必于毕业当年10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将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交给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格式、打印、装订、封面等,应严格按《毕业论文写作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

2、审查毕业论文提纲;

3、向学生推荐有关参考资料和文献;

4、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指导;

5、解答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毕业论文的评审

1、毕业论文初审一般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完成。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毕业论文评审初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

2、初审时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不做具体修改,一般只写评语。初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毕业论文评语不能确定时,可与其他教师商讨后加以确定。毕业论文的评语一律用汉语填写。

3、初审后由评审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复审完成后,毕业论文成绩提交教务科审核。

毕业论文评阅标准

1、毕业论文评审由论文指导老师完成。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毕业论文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评阅老师应于6月1日前将评审结果及毕业论文交教务科。

2、评审教师对毕业论文不做具体修改,一般只写评语。评阅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毕业论文评语不能确定时,可与其他教师商讨后加以确定。论文的评语一律用汉语填写。

3、评阅标准

优秀

•主题集中、鲜明、突出,围绕主题,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论点明确,立论清楚,事实确凿,分析有据。

•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合理。

•语言通顺,格式准确,参考书目及引证出处无误。

良好:

•主题比较集中、鲜明、突出,较能围绕主题,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论点明确,立论基本清楚,事实确凿,分析有据

•结构较严谨,条理基本清楚,逻辑基本合理。

•语言基本通顺,格式基本准确,参考书目及引证出处无误。

及格:

•事实确凿,论点明确,立论尚清晰。

•结构尚严谨,条理基本清楚,逻辑基本合理。

•虽有较多语言错误,但不影响读者理解。

•格式基本准确,参考书目及引证不够准确。

不及格:

•事实欠确凿,论点不明确,立论较乱。

•结构杂乱,条理不清。

•语法及语言错误很多,影响读者理解。

•参考书目及引证出处不清。

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有疑点,可对学生进行面试,不轻易下“抄袭”或其他结论。

对于毕业论文,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阅,毕业论文评语力求贴切、准确,切忌敷衍了事,应付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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